【泰安】 泰山区供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三期主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7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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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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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供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三期主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招标/资审公告
开标记录
中标候选人公示
交易结果公告
招标/招标文件澄清
资格预审结果
招标文件
2024-05-17 17:30:58
**区供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三期主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4-05-17 17:17:24

**区供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三期主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区供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三期主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区供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三期主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J-SHGC-240517-01-01

2.2招标内容:本项目主要招标内容包括 NB物联网水表供货及相关服务,具体数量、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交货地点:邱家店镇。

2.4交货期:按招标人要求分批供货。合同签订后,自招标人发出供货通知后3日内供货完毕。

2.5质量目标:达到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范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采购清单内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456.3万元。

2.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登记注册,投标人须提供产品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3.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网址:www.****.cn)下载招标文件。

4.3获取方法:各投标单位通****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市公共**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市公共**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市公共**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窗口综合服务电话:0538-****136。

省内公共**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0000。

5.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6月12日09时00分(**时间)。

5.2递交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市公共**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市公共**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泰前街道碧霞湖路116号

联系人:朱主任

联系电话:0538-****97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畜牧局东综合楼三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538-****685

电子邮件:****@163.com

8.异议受理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泰公管联席办〔2022〕10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538-****685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监督科室:******管理科

联系方式:0538-****668。

8.3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538-****685

8.4项目监督单位

监督部门:****建设局

联系电话:0538-****668。

招标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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